肃南: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一把手”监督实效
甘肃张掖网肃南讯 近年来,肃南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牢牢把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角色定位,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在强化对下级党委和“一把手”监督方面谋求突破,取得实效。
以述责述廉作为监督的有力抓手。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严格按照《肃南县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出发,重点就对党忠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秉公用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在述职测评会议上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并接受述职测评,述职测评考核结果全部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2019年,全县共有90余名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并接受述职测评。
以约谈提醒强化监督的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肃南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对出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缺位、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未有效制止、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等问题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教育,推动上级纪委书记约谈下级“一把手”具体化常态化,使“一把手”压实责任往下走、传递压力朝前推,监督其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履行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结果运用。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共约谈下级党委书记4次。
以制度完善保证监督的长效机制。出台《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工作体系的方案(试行)》,下发《关于成立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的通知》,成立了公检法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赋予各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权限,配套制定《肃南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办法》,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工作程序,有力推动了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制定《肃南县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19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1次,下发转发通报46期。(郭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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