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原标题: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培养“三农”工作队伍
我市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中国甘肃网6月10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 杨亮)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着力培养“三农”工作队伍,加强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保障。
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这一优势转化为重农强农、推动乡村振兴的行动优势。充分发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市、各级党组织书记牢牢扛起“三农”一线总指挥职责,扑下身子推动任务落实,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集中开展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实施方案》精神宣讲活动。
健全农民参与的引导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等形式,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到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切实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注重在乡村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等独特优势作用,实施乡村振兴“青年建功”行动、“巾帼行动”,支持“双促双增”精准帮扶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着眼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双促双增”精准帮扶行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农业项目建设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考核,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对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跟进督导、追踪问效。健全完善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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