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布2020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名个人和3家企业将被予以信用惩戒
原标题: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布2020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名个人和3家企业将被予以信用惩戒
中国甘肃网4月9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记者王玉龙)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公布,48名个人和3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予以信用惩戒。
据了解,对此次公布的被执行人,永昌县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强制搜查、罚款、拘留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报至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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