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固:“十二个不准”为巡察干部戴上“紧箍咒”
原标题:兰州西固:“十二个不准”为巡察干部戴上“紧箍咒”
近日,兰州市西固区委向全体巡察干部提出了“十二个不准”的作风纪律要求,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十二个不准”即:不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准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可能影响巡察工作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准隐匿、瞒报、擅自处理问题线索;不准口无遮拦、跑风漏气、泄露巡察工作秘密;不准擅自存储、处理、私留巡察涉密材料或未经批准将巡察工作资料带出办公场所;不准为他人说情或阻扰对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不准耍特权、打着巡察旗号谋取私利;不准超越巡察工作权限或未经请示报告、擅自联系问题线索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不准以巡察为名向被巡察对象索要及长期占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等物品;不准参与有损巡察工作人员身份、形象的活动。
(供稿 张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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