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甘肃基本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原标题:年底前全省基本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永登县柳树镇黑城村村民权新发领取了股权证和股金□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忠德摄
中国甘肃网7月2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赵万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18年底,全省7262个贫困村中的3594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全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以上,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机制。
《意见》指出,拓宽发展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要选择资产盘活型、资源开发型、为农服务型、项目带动型、多元合作型等多种模式,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全方位推进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把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的房屋、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以及各类扶持资金,投资入股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发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资源和其他可利用的集体资源,发展农业产业项目。
多渠道、多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投入,采取“千企帮千村”“村企结对”等方式引导企业通过资金扶持、项目帮扶和产业带动,利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入股企业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多种途径,解决“空壳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对于既无可利用资源资产又无主体带动,产业基础薄弱的村,按照县级为主、省市补助的原则,确保每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落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发展所需用地。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积极参与配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交易,所得收益按照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有关规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中,免征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工本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支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且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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