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整治小作坊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原标题:整治小作坊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李沛珂
6月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坚”整治行动,采取“整顿规范一批、打击取缔一批、提升改造一批”的方法,消除监管盲区,实现食品小作坊登记建档率100%,监督检查率100%,整治规范率100%,使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详见6月7日《兰州日报》5版)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已成为国人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成为衡量国人生活质量、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尤其是为人熟知的小作坊,它服务于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在省内的朋友想必都有此体会,出门不管是左转还是右转,往往没走几步就能看到卖牛肉面和凉皮的店铺。一些颇具地方风格、彰显地方文化的特色小吃,大多都是出自食品小作坊之手。毫不夸张地说,小作坊极大地满足和丰富了人们舌尖上的美味需求。但是,由于一些食品生产加工摊贩、小作坊没有纳入正规的管理,一些食品加工摊贩在大街上随意摆摊加工、兜售食品,一些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流向农村、超市等。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百出,严重影响了民众的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基于此,现在不少地方已经陆续开始着手制定规范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监督管理条例。可以预见,通过立法规范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将会在各地成为标配。但也应看到,即便有了立法,在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还面临一些难题。一是小作坊集中度低,监管盲区仍然存在。不少地方小作坊设备陈旧、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多,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二是食品监管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定位存在模糊之处。在地方实践中,改革后“多合一”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自独立运行,在市场职责定位上需要进一步厘清。三是基层小作坊监管专业化水平较低,专业执法力量不足,致使小作坊食品监管责任真正落地还存在一定难度。
因此省食药监部门应该联合工商、卫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不仅要对不合格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更要从源头治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核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小作坊依法查处,督促其采取召回、封存和销毁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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