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甘肃省每百户农户平均拥有小汽车16.2辆
原标题:《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省每百户农户平均拥有小汽车16.2辆
中国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黎霞) 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近日公布了《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省每百户农户平均拥有小汽车16.2辆。
此次普查全省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约10.49万人,登记470.15万农户、1.64万个村、1298个乡级单位、3.95多万个农业经营单位。共调查了1233个乡镇,其中乡546个,镇687个;16395个村,8.56万个自然村。
《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农业生产经营人员875.48万人,其中女性425.94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215.27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462.26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197.96万人。
2016年末,全省99.9%的村通公路,100%的村通电,2.3%的村通天然气,100%的村通电话,52.9%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77.9%的村通宽带互联网。95.7%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87.3%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
2016年末,97.4%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6%的乡镇有小学,99.2%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3.8%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8.0%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4.9%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35.7%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47.3%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38.1%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99.8%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34.0%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4.6%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90.6%的村有卫生室。
2016年末,99.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426万户,占90.7%;拥有2处住房的41万户,占8.7%;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2万户,占0.5%;拥有商品房的32万户,占6.8%。
319.61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68.0%;109.40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3.3%;11.76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5%;3.01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6%;25.66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5.5%;0.18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0.5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1%。
2016年末,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16.2辆,摩托车、电瓶车78.4辆,淋浴热水器17.6台,空调2.1台,电冰箱59.1台,彩色电视机106.1台,电脑13.6台,手机251.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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