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2017年十大亮点工作之二 为了绿水青山 筑牢“法治护栏”
原标题:省法院2017年十大亮点工作之二
为了绿水青山筑牢“法治护栏”
小陇山林区法院揭牌仪式现场。
甘肃省区域环境复杂多样,生态基础薄弱,特别是祁连山林区,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2017年10月,随着白龙江林区法院的挂牌成立,全省实现了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审判机构的全覆盖。一直以来,省高院不断探索林区基层法院设置和集中管辖等方面的改革,调整林区基层法院设置及管辖区域,在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设立祁连山、小陇山、子午岭、白龙江、洮河林区基层法院,并在白龙江、洮河林区法院及省法官学院加设冶力关、白云、两水、白水江林区法庭及藏汉双语科技法庭等5个基层法庭,将林区法院的管辖范围从陇南、陇东扩至河西走廊地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高院积极参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甘肃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加强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为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强化审判指导。支持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审结案件79件。健全司法保护机制,调整林区法院布局和矿区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实现了全省涉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矿区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环境资源专门法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中央电视台连续3次对省高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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