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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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1月1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马莉) 11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近日兰州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
《实施细则》从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监督与考核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化管理,协议内容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标准、医保医生监管、费用审核管控及违规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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