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
原标题:制定保护方案 建立联动机制
我市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
近年来,金昌市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益控制、排污纳污控制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2012年10月,省政府批复划定了《金昌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金川峡水库正常水位线内所有水域和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面积达9.61平方公里,为一级水源保护管理区;划定皇城、西大河上游及泉域为二级水源保护区。
为此,市水务局积极筹措资金,实施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利用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项目,改造和提升了西大河、皇城、金川峡水库自动化水库监测系统,全方位实时对水库来水及山洪灾害进行监控。投资200万元实施了金川峡水库围栏保护工程,并进行确界立碑,共设置金属围栏5公里,刺丝围栏11.24公里,制作环保永久性警示牌10块。投资390万元在金川河流域上游南北泉、红庙墩、水磨关、双磨街和北海子,实施泉域围栏保护工程,共修建围栏63.9公里,完成泉域湿地保护面积4683亩,退耕还湖面积192亩。
在加强工程措施保护的基础上,制定了《永昌县泉域围栏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四坝泉域管理站和金川峡水库围栏保护站,开展日常泉域湿地及水库水源管理保护,不断巩固泉域及水库围栏成果。投资80万元实施了二坝输水渠围栏保护工程,改善了饮用水输水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金昌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市水务局还加强和青海、山丹马场、张掖等周边地区的联系沟通,联合开展了对祁连山水源涵养区保护管理的巡查监督,签订了《关于皇城水库安全监管委托协议书》。西大河水库管理所和山丹军马场、山丹县建立了联合巡查工作制度,不定期对西大河上游水源涵养保护区进行巡查管护,逐步建立了地区之间联动协作的巡查管护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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