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清水县:一言不合拳脚相向 法院调解握手言和
原标题:一言不合拳脚相向法院调解握手言和
据悉,2016年12月11日,钱某某带领工人到清水县土门乡下丰胜村架网线栽木杆时,王某某认为网线杆离自己家房屋太近,上前与钱某某争吵,继而相互厮打在一起。钱某某的同事党某某也加入其中,将王某某打伤。随后王某某被送到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门诊治疗8天,花去医疗费9862.25元。为此王某某将钱某某和党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14772.25元。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引导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解决纠纷。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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