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甘肃篇】外送内调:破解新能源弃风弃光难题
原标题:【热点聚焦】外送内调:破解新能源弃风弃光难题
记者 沈丽莉 通讯员 罗文姬 郭纪雄
我省作为全国开发新能源资源条件好、起步早的地区之一,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十八大以来,甘肃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2016年底,全省风光电总装机容量分别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三位、第二位,新能源已成为甘肃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然而,在新能源开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新能源装机增长与用电消纳之间的反差不断加大,加之消纳能力不足、系统调峰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影响,2016年,我省成为全国弃风弃光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如何解决新能源“窝电”问题?为此,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积极探索市场手段,坚持“内调”“外送”双管齐下,全力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截至8月底,全省弃风、弃光率分别为34%、22%,比去年同期分别降低10.35%、9.55%。新能源弃风弃光现象得到大幅缓解,甘肃新能源发展迎来新阶段。
新能源消纳的主要途径是外送
“没有统筹的外送计划,加之如何消纳没有明确的分配指标,省内消纳不了,省外送不出去。”甘肃省电力公司调控中心主任行舟一语道出全省新能源消纳的症结所在。
受制于本省羸弱的消纳能力,外送几乎是甘肃加大新能源消纳的唯一途径。为实现风电、光电、煤电的大规模开发、打捆外送和大范围优化配置,推动甘肃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2015年,构建国家西电东送大动脉的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工程应运而生。
今年6月27日,总投资达262亿元的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全线带电投运。酒湖工程一小时能传输800万千瓦时电,目前一年可向湖南传输电量400亿千瓦时,构建起外电入湘的“直通车”,年输送电量相当于6个长沙电厂的年发电量,可满足湖南1/4的用电需求。工程投运两个多月以来,已累计外送电量23亿千瓦时,这其中新能源消纳约占40%。
作为我国首条大规模清洁能源特高压输电工程,酒湖特高压是我省新能源外送的“希望工程”,其外送消纳的作用正在初步显现。
在今年我省出台的《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近期目标是通过发用电计划调整、保障性收购、直接交易和培育、引进电能替代市场等措施,力争2017年弃风、弃光率较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行舟介绍,由于全省用电负荷已开始止跌上扬,考虑到酒湖直流投运后新增的外送能力,预计在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保持2000万千瓦的情况下,到2019年可以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到20%左右,到2020年可以控制到5%以内。
发展电能替代培育消纳市场
“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不仅要靠特高压线路送出,还要盼着全省经济复苏,推广电能替代就地消纳。”行舟说。省政府出台的《消纳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机制、促进省内电能替代,大力提高用电需求,为后续全省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基础。
早在2014年底,甘肃省电力公司就在金昌开展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金昌市政府为电锅炉、电采暖等电能替代项目搭建了供需平台,选择甘肃金泰电力有限公司这一全省最大的光伏电厂和5家电锅炉企业及电采暖小区用户建立了点对点消纳模式,金泰公司由此一年增加发电量628万千瓦时。
前期成功试点为新能源消纳找到了一个出口。在此基础上,甘肃省电力公司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与自备电厂发电权替代交易,2017年新能源与兰铝自备电厂发电权替代交易电量18亿千瓦时。同时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优化年度电网运行方式,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新能源优先消纳的前提下,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助推全省用电及工业经济的增长。
今年以来,甘肃省电力公司结合省内产业结构特点,发挥清洁能源富足的优势,重点实施了燃煤自备电厂替代、城市集中供暖替代等有巨大潜力的替代项目建设,总结推广通过“大用户直购电+峰谷电”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清洁供暖工程,逐步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的燃煤小锅炉,同时深入挖掘冶炼、油气、农产品加工等技术领域替代潜力,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汽车等交通运输领域,以及建筑领域、工业领域、家居生活领域加快推进电能替代,提高电能消耗占比。今年上半年,该公司通过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增加售电量28.26亿千瓦时。
新能源发展仍在路上
根据《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方案》展望,到2020年,甘肃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超过30%,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并建成兼具甘肃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蓝图已经绘就,但要实现上述目标,尤其是彻底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仍需克服重重困难,做出不懈努力。
“甘肃新能源是全国的资源,必须放大到全国范围内进行消纳,否则市场交易、调度只能是一种补充手段。”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李晖认为,从深层看,风电、光电发展与现行电力体制不匹配、需求侧尚未形成大规模消纳风电和光电的能力才是引发弃风弃光问题的根本原因。此外,由于网架支撑薄弱,以及风机高压耐受能力不足等一些技术问题的制约,投运后的酒湖直流工程还未达到额定输送能力,加之产业政策、市场机制、技术措施等环节尚未完全到位,新能源的消纳也将成为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
自从2016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酒湖工程的顺利投运,我省新能源“窝电”现象已得到初步缓解,再加上电力需求回暖、煤电成本攀高,客观上也助推了风光能源的消纳。“酒湖线路如果能实现800万千瓦的满负荷运行,我们完全有信心把弃风弃光率降低到5%以内。”甘肃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士对甘肃新能源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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