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50种重大疾病转诊定点医院统一省级结算
原标题:50种重大疾病转诊定点医院统一省级结算
-甘肃省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重大疾病病种限额及补偿支付标准(单位:万元)
中国甘肃网8月2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金奉乾)为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保障公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8月17日,甘肃省医改办、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开展基本医保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即时结报业务的通知》。对患50种重大疾病转诊到1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统一进行省级结算。
A.结报对象
结报对象是参保城乡居民(含尚未完成整合地区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和城镇职工中重大疾病住院患者。
B.病种范围
对患50种重大疾病转诊到14家省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统一进行省级结算。
C.定点医疗机构
省级结算以14家省级医疗机构作为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重大疾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市州可根据当地具体实际,协议确定当地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省医保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快完成包括14家医疗机构在内的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与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联通。
D.就医流程
在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支付限额内按其合规费用的70%由医院结算。具体就医如下:
(一)明确诊断。
(二)办理入院。
(三)规范治疗。
(四)费用结算。
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补偿,不设起付线,严格执行病种临床路径规范和医保目录(2017年版)规定,在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支付限额内按其合规费用的70%由医疗机构负责结算,并为城乡居民患者提供包括基本医保补偿在内的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补助等“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城镇职工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有序转诊。
E.基金结算
整合过渡期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患者由人社部门负责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原新农合患者由卫计部门结算。
F.50种重大疾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1.甘肃省人民医院
2.甘肃省中医院
3.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4.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5.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6.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7.甘肃省肿瘤医院
8.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9.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
10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11.解放军兰州总医院
12.解放军第一医院
13.武警甘肃总队医院
14.解放军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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