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梁发芾:地方债务实行终身问责 评论员 梁发芾
原标题:地方债务实行终身问责
评论员 梁发芾
不久前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严控地方债增量,实行终身问责制。对地方政府来说,举债担责未来将成为常态。
中国古老汉字中,“责”字是“债”字的本字,就是说,“责”字的本义就是债务。从更抽象的角度说,责任就是债务,债务就是责任,债务和责任是高度一致的,因此,负债者必须负责,天经地义。但这些年地方债中出现的问题,恰恰在于举借债务的地方政府官员往往只管举债,不管负责,使债务扩张,风险积聚。
一些地方心存侥幸,违规举债,认为如果无力偿还出现问题,中央政府一定会兜底。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压力和地方官员预期中的中央政府兜底,造成地方债规模膨胀,风险增加。虽然中央政府开前门,堵后门,修明渠,堵暗道,但违规举债者仍然比较普遍,这与对违规举债的问责力度不够大,不能事后追责,没有实行终身问责有关。某些地方官员,可能拍板举借一屁股烂账,但如果他调离或高升,他举借的债务就留给下一任,如果出现问题,也与他没有什么关系了。
面对地方债比较严峻的形势,中央加大了控制地方债增量的举措,对地方债责任人要终身问责。不管事过多少年,不管职务变化有多大,如果他负责举借的债务出现问题,他就脱不了干系。这个严厉的问责措施,将有债必有责真正地联系起来,地方债风险将会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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