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近期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原标题:我省通报近期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中国甘肃网7月2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邱瑾玉) “短短一周时间,我省接连发生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性质严重。”7月20日,省安委办通报了我省近期发生的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同时,针对近年来我省农村地区农用车数量增长快、车辆类型多的特点以及乡村道路交通现状,要求各级政府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加紧研究治本之策,有效提升农村公共客运覆盖面和运力,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诱因。
事故1 7月13日,永登县大同镇泉水沟村村民魏学生驾驶载有5名小学生的三轮车,沿国道312线行驶时,与一辆车号为甘D·4308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2 7月16日,秦安县东湾村村民胡银生驾驶三轮车,拉载10名亲友去赤山村为其外孙做满月途中冲出路面,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事故3 7月18日,临潭县石门乡大桥关村村民李克昌驾驶甘P·75700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拉尕城村村道时,车辆发生侧翻,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4 7月19日,静宁县刘建忠驾驶三轮车载亲属赶集,行至细巷镇靳堡村吴湾至南岔社路口处,三轮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为此,省安委办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求乡镇党政班子、包村干部与村两委会要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要督促各村劝导(返)站上岗值班、履行责任,要进村入户对农用车数量、车辆挂牌、安全状况、驾驶员持证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和解决,坚决禁止问题车辆上路运行。
省安委会要求各级政府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站、村级劝导站要加紧研究治本之策,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下决心把电子监控推广到通乡通村道路上去,要有效提升农村公共客运覆盖面和运力,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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