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办通报近期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并要求排查摸底 坚决禁止问题车辆上路
原标题:省安委办通报近期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并要求排查摸底 坚决禁止问题车辆上路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 7月21日,省安委办通报了我省近期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
事故1
7月13日,永登县大同镇泉水沟村村民魏学生驾驶载有5名小学生的三轮车,沿国道312线行驶时,与一辆车号为甘D·4308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2
7月16日,秦安县东湾村村民胡银生驾驶三轮车,拉载10名亲友去赤山村为其外孙做满月途中冲出路面,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事故3
7月18日,临潭县石门乡大桥关村村民李克昌驾驶甘P·75700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拉尕城村村道时,车辆发生侧翻,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4
7月19日,静宁县刘建忠驾驶三轮车载亲属赶集,行至细巷镇靳堡村吴湾至南岔社路口处,三轮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短短一周时间,省内接连发生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性质严重,造成人民生命巨大损失。为此,省安委办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省安委办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同时,有效加强农用车辆日常监督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农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各乡镇党政班子、包村干部与村两委会要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要督促各村劝导(返)站上岗值班、履行责任,要进村入户对农用车数量、车辆挂牌、安全状况、驾驶员持证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和解决,坚决禁止问题车辆上路运行。加大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大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力度。对违章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擅自改装,未按规定参加车辆年检和未购买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此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农用车驾驶员、群众、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农用车载人的危害性。做到农用车驾驶人不违规拉载,群众不违规乘坐,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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