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四区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公布 (图)
原标题:我市四区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公布
城关区:非城关非农业户籍儿童不得跨县区入学
七里河区:按照“三优先”原则招生
中国甘肃网6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孙亚斐) 6月8日,兰州城市四区教育局先后公布了2017年小学生新生招生方案。据悉,城关区今年对随迁子女继续实施统一调配,拒绝服从调配学生,将回原籍就学。七里河区、安宁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招生。今年西固区严格控制50人的班额,超过班额限制学生将没有学籍。
城关
严格控制非城关非农业户籍儿童跨县区入学
根据城关区印发的《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小学招生工作继续执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政策,各校要依据区教育局《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根据适龄儿童居民户口证明和房地产证,划片招生。各校要依据招生计划招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有关条件(具有户口簿、居住证、住房证明和未入学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严格控制城市三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非农业户籍儿童跨县区入学。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于7月12至14日开展招生工作,并按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条件、招生办法、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性。
随迁子女家长需要注意,各校要在招生中首先招收城关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在有学位空额时,须招收居住证登记地址在本校招生片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校要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中,根据监护人《居住证》地址、申领时间等要素,结合学位空额情况,依据一定的规则,对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进行招生。对超出招生计划无法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上报教育局进行统筹调配,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不服从调配的不再做二次安排。全区招生计划完成后,不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劝返回户籍地就读。各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否则将不予办理学籍,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各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对招生政策、招生办法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要广开监督、举报、信访渠道,严厉打击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和“学托”“学贩”;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向社会各界宣传就近入学、足龄入学和控制班额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方面的重大意义,从而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关于家长颇为关心的服务半径问题,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关区2017年沿用上一年的划片范围。
七里河
“三优先”原则录取
据七里河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实现我区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招生。6月9日,由七里河区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七里河区二〇一七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6月23日至6月29日,各校公示《招生简章》。7月1日至2日,城区小学统一对适龄儿童做摸底登记。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并在服务半径内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到划片学校做入学前摸底登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做摸底登记时需提供“四证”。“四证”为:原籍户口本原件;现住地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盖现住地社区计生部门审验章)。7月3日至4日,各校对前期摸底登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招生要求层次次序确认录取名单。7月5日,城区各校向区教育局教育办上报摸底登记录取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7月6日至7日,区教育局教育办对各校上报摸底登记名单进行复审。7月10日至11日,城区学校对前期摸底登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摸底登记学校进行正式登记报名;农村小学统一招收所辖社区、行政村的适龄儿童。7月12日至13日,区教育局教育办统筹调配未被学校录入的适龄儿童,并由其家长领取《入学通知单》到调配学校注册报到。7月14日各校公示新生报名注册名单。9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的录入和注册。
辖区各学校规范招生行为,在招生过程中严禁收取任何费用。各学校招生时,要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常住户口优先”及“购房证明和居住证办理时间在前优先”三个原则进行招生。如果片内生源数小于学校招生数,学校将全部录取。当在某个层次将计划录满后,后面未予录取的学生,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区教育局教育办统一登记,区教育局教育办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拒收统筹调配的学生。各校要严格按划定的招生服务半径招收本片区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其他招生服务半径内的适龄儿童,保证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使全区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配置和使用。各校须严格按规定的招生年龄进行招生,不得将年龄限定提前或更改。各校必须严格将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如果确实需要增加教学班的学校,学校需出具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教育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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