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督查组专项督查合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原标题:州上督查组专项督查合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中国甘肃网5月9日讯 据甘南日报报道(记者 杨晓飞)近日,由州政府督查室、州直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合作市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1—4月份合作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6天,不达标天数1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0.6%,高于目标值2.1个百分点。4月份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力;二是餐饮油烟治理严重滞后;三是煤质管控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滞后;五是城区天然气入户进度缓慢。
督查组要求,合作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感和时间紧迫感,落实好州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认识、再提高、再强化,尽快扭转当前的不利局面,严防省上启动空气质量“橙色”预警,确保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任务。要全面抓好“冬病夏治”工作,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道路湿法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人工清扫。同时,加大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煤炭质量管控、机动车尾气管控等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道路硬化和集中供热率及天然气入户率。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每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继续落实夜间巡查。要加大网格化监管力度,全面落实严防严控综合措施,加强网格化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要按照“一通报、二约谈、三追责”制度,严格落实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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