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共自行车丢了要赔525元 这样收费合理吗?
原标题:公共自行车丢了要赔525元这样收费合理吗?
中国甘肃网5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华晓婧)5月3日,市民韩先生咨询:公共自行车丢失后需要赔偿525元,比预交的保证金还多。他看到有文件显示,赔偿费用应根据自行车使用年限的折旧费用逐年递减10%来缴纳,不知525元的收费是否合理?
5月2日,韩先生不慎将租用的公共自行车丢失。按照相关办法,他携带相关证件到兰州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办理赔偿事宜。到了现场,他发现因丢失自行车前来办理赔偿的市民不在少数,大家的赔偿金额也都不一样。韩先生丢失的是单价为750元的26吋链条式自行车,按照折旧率计算后赔偿525元。“这合适吗?”韩先生提出了疑问。此外,租用自行车后未能及时归还,48小时后收费最高达800元,这对于市民来说是否能接受?
就以上问题,记者咨询了兰州市公共自行车公司总经理何慧军。他说,公共自行车丢失后的具体赔偿方式要根据《兰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文件》中附件2《兰州市公共自行车损坏、丢失标准》执行,韩先生所丢失的车子使用年限在2-3年(含)内,按原价的70%计算为525元。使用年限按照2014年6月运营算起,如遇整车丢失的情况,赔偿费用将以逐年递减10%的折旧率计算。执行标准的文件当时也都向相关部门报备过,同时向市民宣传过。
关于租用自行车后未能及时归还实行阶梯性收费的标准,何慧军介绍,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鼓励市民能在租车后及时归还。现在公共自行车丢失的情况不好统计,虽然公司每月都在盘点,但车子这个月丢下个月被好心市民发现送回的情况不在少数,公司会在第一时间里派工作人员到场取回车子,如车辆完好无损,公司也会通知赔偿的市民,将钱款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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