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多措并举做好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原标题:对群众负责建精品工程我市多措并举做好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刘正刚
“住有所居”、“安居方能乐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坚持“对群众负责、建精品工程”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完善管理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规范流程,提高效率,保证保障性住房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在保障性房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环节,坚持加强监管、规范流程、协调配合、提高效率等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顺利进行。
依法依规,工作透明,加强保障性住房招标投标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保障性住房招标发布公告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强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工作,实施跟踪督察,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开标公正、透明。
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针对保障性住房特点制定专项工程质量监督计划,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精的监督人员成立保障性住房专项质量监督小组,有重点地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职责,明确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关键岗位执业人员负责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制度;强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监督,强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狠抓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要求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检验严格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确保钢筋、水泥、混凝土、砌块和预制构件、保温材料等原材料的产品质量,切实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加大保障性住宅工程的监管力度,以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为抓手,有效提高我市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采取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综合执法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种监督方式,积极开展质量典型问题治理,积极推进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加大对工程质量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在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各类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工程,下发整改、停工通知书;强化对工程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制度,严格实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制度,确保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成优质工程、样板工程、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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