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庆城县环保局未完全履职成被告
原标题:环保局未完全履职成被告
中国甘肃网11月28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苏叶)11月25日记者获悉,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因庆城县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已于日前依法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庆阳欣达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轻烃厂(以下简称欣达轻烃厂)自2004年投产使用至今,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也未定期委托环境检测,一直违法排放污染物,严重影响该区域生态环境及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曾对该厂作出行政处罚,但未依法完全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该厂的违法排污行为仍在继续。2016年5月,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欣达轻烃厂的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督促整改。该局回复称已督促欣达轻烃厂务必于7月30日前落实整改,否则将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但截至目前,欣达轻烃厂仍在继续违法排污。
为保护社会公共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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