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脑维修3次不能用 工商介入无条件退款
记者11月16日从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科技工商所获悉,近日,该所依据《消法》“三包”规定,处理了一起电脑维修3次后仍不能使用的消费投诉,为消费者讨回3500元货款。
市民高先生近日向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科技工商所投诉时称,其购买的电脑3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拒绝为其办理退货。经科技工商所查证,高先生今年7月13日购买了1台家用台式电脑,其投诉问题属实。
科技工商所依据《消法》相关规定,迅速联系商家,责令商家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侵害消费者;并要求商家无条件为高先生办理退货手续。最终高先生全额收回退货款3500元。
通讯员 陈志刚 首席记者 张继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