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在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如期举行,各竞买企业通过激烈的竞价后圆满落幕,其中,最高溢价为154.17%。(相关报道见《兰州日报》10月25日1版)
排污权交易是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1968年提出的一个理论。该理论认为,作为一种市场手段,排污权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污染减排绩效。同时,通过排污权交易,让排污权成为有偿资源,有助于推动企业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该理论成功地运用于美国底特律、芝加哥等多个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城市,并被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引入,先后在大气、河流等公共资源整治中获得了较佳效果。
近年来,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国也在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深入探索排污权交易政策,优化配置日益稀缺的环境容量资源明确了改革方向。随着国家政策试点的推广,兰州市也积极展开相关工作,不断探索和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从完善排污权制度、深化排污权工作等多个方面着手,逐步推进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据了解,自去年4月28日我市首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至今,已有1年有余。通过实践,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搭建的“互联网+金融+线下服务”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成功模式,对于政府创新环保管理机制和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企业盘活潜在环境资产,缓解融资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得到了国家环保部的高度肯定,同时为我省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从试点效果来看,排污权交易确实具有促进企业采用高技术含量的治理方法来降低排污的作用,能够进一步刺激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这是因为,排污权在完成初始分配后,就成为企业安排生产的成本要素,而随着企业生产的扩大,排污权的稀有性会更加突显。此时企业面临的抉择无外乎两条:一是开发无污染或低污染技术,二是继续购入排污权。随着环境容量的减少,排污权的购入成本必然增加,这不利于企业经济发展,于是环保技术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种环境下,自然可以激励企业出于盈利目的创新管理而减少污染。排污权交易是兰州市建设治污长效机制的一次创新和大胆尝试,对于促进环境管理机制的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都具有深远意义。作为一种市场调节手段,排污权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污染减排绩效。同时,通过排污权交易,也有助于推动企业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当然,排污权交易要真正发挥减排污染物、优化成本、调整产业结构的作用,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需要继续实践探索,如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如何设立的更加科学;分配排污权如何做到更加科学、公平、合理;对污染源如何进行连续准确的监测;交易规制的完善以及有效监管的跟进等……这些还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