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正文
投稿

兰州七里河坚持严字当先突出减排重点 确保今冬空气质量严防重罚开启治污新模式

2016-10-24 09:30:4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七里河坚持严字当先 突出减排重点 确保今冬空气质量严防重罚开启治污新模式

  中国甘肃网10月2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王忠德 特约记者 王颖) 七里河区全面贯彻省、市、区委加强环境保护的系列部署,坚持严字当先,针对全区冬季污染特点,以及污染结构变化实际,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通过采取“整治卫生死角活动、严管严查扬尘污染源、严防严控燃煤污染、严防工业企业污染、严控低空面源污染、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集中攻坚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和巩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等八个严防重罚特别管控措施,确保今冬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整治各类卫生死角

  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并定期进行通报。在气温不结冰、对植被无损伤的情况下,定期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实施喷灌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

  严管严查扬尘污染源

  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督促建筑工程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对未落实湿法或封闭拆迁的工地一律予以重罚并督促立即整改;采取智能化监管措施严管建筑工地扬尘。地面温度0℃以上采取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落实全天保洁保湿要求,雨(雪)后立即开展道路清淤(雪)工作。

  严防严控燃煤污染

  监督辖区50个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和11个洁净型煤配送站,严把原煤质量关,坚决杜绝私煤进入网点销售,对销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半烟煤等劣质煤炭的二级配送网点,一经发现,在重罚、没收的基础上一律吊销经营资质。对私自销售煤炭的行为,在重罚、没收的基础上,由公安七里河分局对其负责人进行训诫。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卡口检查,非专营煤炭市场运煤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严防劣质煤炭在城区流通。严格落实“禁燃区”内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由各乡镇街道适当予以补贴。

  严防工业企业污染

  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和地下加工企业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取缔淘汰一家,对其生产设施要做到彻底废毁,并切断其供水供电设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企业复产。区环保局监测站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随机采样并进行监测,凡发现随机采样监测数据与在线数据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律视同企业伪造数据,对企业实行按日计罚。

  严控低空面源污染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控职能,全面监控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餐饮污染等低空大气污染源。抽调公安、工信、环保、城建、城管执法、乡镇街道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机动检查分队,对网格上报的大气污染行为立即进行查处。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和荒草禁烧制度。城乡接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并使用清洁能源,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

  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交警七里河大队、交警龚家湾大队在城区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严禁“黄标车”和无标车进入城区。科学合理疏导交通,对进入城区的机动车尾气进行实时检测,本地始发车辆及过境营运车辆尾气必须达标排放,“冒黑烟”大客车禁止进入城区。对非移动源施工机械开展全面清查,禁止施工机械使用劣质柴油,禁止外省劣质油品流入本区,禁止机械超标“带病”运营。

  集中攻坚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完成辖区水煤浆、煤粉锅炉提标治理改造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兰州热能有限公司小西坪供热站、兰州热能有限公司晏家坪供热站2家单位水煤浆、煤粉锅炉天然气管网并入工程,实施统一供暖。完成兰州嘉诚物业、天龙水宫、兰州太宝制药厂3家单位水煤浆、煤粉锅炉脱硫脱硝提标治理改造工作。完成餐饮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辖区内重点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治理工作。完成工业企业搬迁及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做好八里镇、彭家坪镇、西果园镇热加工类企业的淘汰工作,缓解城区环境压力。

  巩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工作

  在已完成的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内,继续巩固“三无一禁”措施,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示范区内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生活垃圾自燃和人为点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