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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下发《意见》 严重自然灾害2小时内上报

2016-10-20 07:05:29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严重自然灾害2小时内上报

  中国甘肃网10月2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丁炜娜)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对于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县级民政部门要在灾后2小时内同时上报市级、省级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按照规定,全市将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响应等级和启动条件相互衔接、逐级启动救助预案的应急响应机制,按本级预案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此外,对于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县级民政部门要在灾后2小时内同时上报市级、省级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实行初报、续报和核报制度,在灾情未稳定前,要坚持24小时零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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