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赔不起,按《条例》我们不收水费了 威立雅:按《办法》不交费就停水
没水吃的业主急了:凭啥倒霉的是我?
临时设置的取水点无法满足业主们的日常需要
中国甘肃网10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徐倩影文/图)10月11日,城关区雁滩路金雁花园1270户业主停水已达36小时以上。此次停水,业主们既没有收到通知更没有储水准备。10月10日停水后,大家找到金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雁物业”)询问原因,才知道是因大家长期拖欠水费,导致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关闭了自来水总阀门。
业主都懵了:水费到底交给谁?
10月10日上午,威立雅工作人员来到金雁花园欲关闭阀门,遭到不明情况的保安阻拦。物业与威立雅工作人员沟通后,小区自来水总阀门被关闭,1270户业主家中停水。
为应对停水,金雁物业在小区内设置3处提水点供业主使用。“现在我们吃饭、上厕所都是问题,因为没有储水,喝的水都得从外面买,洗漱、上厕所也没办法……”业主王女士说。
9月8日,威立雅在小区楼门口张贴了一张写给物业公司的《通知》,上面写明从2014年10月截至当日,小区共欠水费达69万多元,如不按时交费,将按照《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采取停水措施。
据了解,2015年1月起,金雁物业停止代收自来水费,小区所有业主确实已有22个月未交水费。多位业主表示,他们并不是恶意拖欠水费,只是不知道该往哪里交。往物业交,物业说水损太大无法继续代收,而威立雅的工作人员也没来收过水费。快两年了,压根没人管这个事,如今倒霉的却是1270户业主。
物业公司无力承担巨大差额
金雁物业负责人高经理向记者出示了近两年来公司与威立雅的函与复函。金雁物业表示自己无法承担高额的水费差额,不愿意无偿为威立雅继续代收自来水费。而在复函中,威立雅并未同意物业公司所提出的要求。一来二往的无效沟通后,物业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
停止代收自来水费,物业公司表示事出有因。“不是我们无端终止关系,而是实在无法承担高额的收支不平衡。2014年,我们向业主收取的水费总额为26.1万元,可威立雅的总表显示整个小区的用水费用达46.5万元。物业公司无法承担20多万的差额。”金雁物业万经理介绍。
物业公司向记者提供了近四年的自来水交费情况数据。2011年向业主实收20.5万元,向威立雅交费20.6万元;2012年向业主实收18.1万元,向威立雅交费22.5万元;2013年向业主实收24.2万元,向威立雅交费33.6万元。从数据中可以看出,从2013年起,收交出现差额,其中2014年最为严重。
是否有人不交水费?物业表示,小区住户自来水交费率达93%左右,不交费的住户一般都是长期没人居住的空房,其他业主均会自觉交费。万经理说:“我们也查了管道,并没有发现大面积跑水现象,最后发现住户的水表是1997年入住时安装的,存在老化现象,而威立雅的水表每年都在不断更换,致使差额出现。”
物业:根据《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公司有权不代收水费
由于很多业主不愿付费更换水表,作为物业公司无法强制业主更换,加之代收水费本来就是无偿行为,现在还要无端承受高额差额,物业公司于是从2015年年初停止代收水费并向业主进行了说明。
根据2016年9月实施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专业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拒绝代收而停止提供服务。
另外,第五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部分,业主专有部分的,由业主承担;业主专有部分之外的,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金雁物业表示自己有理有据,是威立雅一直没有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才导致如今的尴尬。
威立雅:按照《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采取停水措施
10月10日,业主们因停水向各级部门投诉后,城关区物管办、辖区街道与社区在11日早上前往威立雅城关区营业站进行沟通。
“业主们认为不是他们不交费而是没地方交费,物业公司又有不收费的理由。去威立雅协商,工作人员表示是按照规定停水,可并没有提供停水批文,现在我们也正在向上级汇报。”城关区物管办工作人员介绍说。
记者联系到威立雅宣传处李处长,他说:“金雁花园两年没有交水费,停水是逐级汇报审批后的决定。8月3日,我们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4家长期欠费的单位,之后也向物业进行了传达,在既定时间内未交纳的,只能按照《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采取停水措施。”
关于物业不收费,李部长介绍说,“因为兰州市目前无法做到抄表到户,我们与各小区有合同的,所以他们需要遵循合同交费。目前,停止向金雁花园供水是完全按照《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做出的决定,要恢复供水,必须先交纳所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