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公告提示 正文
投稿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6-10-11 08:31:4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凌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位于七里河区西湖北街,甘肃肿瘤医院以北、南滨河中路以南、小西湖立交桥以东、小西湖公园以西范围内,总面积为27838.4平方米(合41.75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收回用地上的他项权利请自行解除,宗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依法直接予以注销。若有异议,请持权属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曹凤

  联系电话:0931-4523512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赵凌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