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里河法院再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七里河法院继5月发出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近日又受理了该法实施后第二例涉家暴民事案件,使该案申请人刘某得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
2014年7月,刘某与秦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10日在七里河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刘某诉称,其与秦某结婚后,秦某经常酗酒并对其实施家暴,还当其面用水果刀宰杀仓鼠,威胁刘某。刘某忍无可忍后报警,派出所以家庭矛盾为由不予处理。刘某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起诉离婚。本院受理后,法院多次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但刘某因惧怕秦某不愿到庭调解,只愿在开庭审理时到庭。本院遂将秦某传唤到庭,加以劝说、开导,并敦促秦某珍惜婚姻和家庭,改正错误,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珍惜夫妻感情。后刘某向本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保证其和孩子能够正常生活,不受秦某的打扰。依据申请人所述,七里河法院于8月4日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法官提醒:夫妻双方要以构建幸福和睦家庭为己任,多做自我批评,多与对方沟通,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