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斌
中秋节临近,各商场超市月饼销售火热。有市民发现在永辉、乐天玛特超市买回的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包装盒上有两个生产日期,印迹清楚的日期是今年8月,模糊的则显示为去年8月。买到这种月饼的孙先生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向超市索要10倍赔偿。超市负责人表示正在积极找生产厂家协商。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销售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盒子上,月饼本身没有问题。(8月29日《北京晨报》)
往年,“陈年月饼”“僵尸月饼”多会出现,让消费者很是无奈。现在月饼刚上市,就出现了两个生产日期,月饼的质量还如何能够相信?而相关人员的解释更是让人无法相信,说“每块月饼都有一个由数字字母结合组成的追溯码,通过追溯码,我们厂家内部可以查到生产日期、生产工具、生产班组、负责人等信息。不过消费者自己并不能通过扫码查到这些详细信息。”消费者无法了解的信息算什么信息?难道任由其自说自话就能够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吗?
根据卫计委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显然,不管月饼是否今年的,都该依法赔偿给消费者。
出现两个生产日期,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都该杜绝。而监管部门对于月饼的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对于去年礼盒今年卖的做法也应该杜绝,否则损害的是整个月饼消费市场。去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版GB/T19855-2015《月饼》新标准实施,今年也是新标准出台后的首个中秋节。月饼新规迎来实施后首个中秋节,还没有开始就遭遇两个生产日期,这份“见面礼”够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