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签订虚假合同侵吞公款326万元
省公共气象中心原副主任、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华受审
中国甘肃网8月1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 8月16日,兰州中院对甘肃省公共气象中心原副主任、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华涉嫌贪污一案公开开庭审理。除1966年出生的张华外,接受庭审的还有涉嫌一同贪污犯罪的甘肃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庭审中,张华对指控贪污的3264738元钱款数额提出异议,并称自己只拿了56万元,有的钱款是给职工发奖金用了。案件未当庭宣判。
案发:与多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
2010年12月与2012年12月,张华利用其担任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与被告人薛某共谋,通过省防雷中心与甘肃省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省气象局公款合计73.4万元。其中,张华分得66.184万元,薛某分得6.986万元。
2011年至2014年张华利用担任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副主任张某(另案处理),联系甘肃中汇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申某(另案处理),先后六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省气象局公款合计116.827万元,其中,张华分得100.3575万元,申某分得16.4695元。
据指控,此上两起犯罪中,张华共分得166.5415万元,并以所谓奖励、公关支出等名义再将部分钱款分给张某等人。
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张华与时任省防雷中心宁安检测站站长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11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省气象局公款共计75.1868万元,张华分得50.85万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张华与省防雷中心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李某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七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省气象局公款共计61.06万元,其中,张华分得28.18万元。
立案前,张华向省气象局退缴赃款58.87万元,立案侦查后,侦查机关查扣张华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房产一套。
庭审:自己只拿了56万元,签合同只是程序
法庭审理中,公诉机关认为,张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共计326.4738万元,数额巨大,薛某伙同贪污共计73.4万元,应以贪污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张华不紧不慢地回答法庭提问。他对起诉书指控的钱款数额部分提出异议,“个人拿了56万,经手的钱款70多万。”就此公诉人问道此前供述内容是否属实,张华称,此前供述部分属实,“当时颈椎病发作等原因,看过就签字了,没有经过仔细想。”
张华陈述,2010年其被任命为防雷中心主任。“合同没有真实履行,也没有实际开展业务,因为财务报销要合同需开发票,套取的公款是为了发奖金。这些此前有先例。”其称,签订项目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领导处签字,“我只是按照程序签字。因为我是法人代表,必须这么做。”法官还问及西安房产的事,张华称,自己工资高,西安市房产是个人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