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瑶
“哎约我烤”“厕所串串”“尚床吧”“小三发型”……近几年来,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商铺名称在郑州悄然出现。不少市民认为,这样的确可以吸引消费者,但商铺名粗俗化的倾向也令不少人反感,应适可而止。
(8月15日《大河网》)
这些令人浮想联翩的名称,似乎成为商家吸引眼球的“法宝”。但打着“迎合顾客喜好”的旗号,借着“谐音取名”的幌子,将低俗化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现象显然不正常,也不见得这真是消费者想要的。
把顾客的喜好想象为低俗、媚俗,并以此给店铺取名,这种想法实在可笑。的确,别具一格的名称会吸引更多顾客的眼球,“谐音命名”也无可厚非,但这不意味着有吸引力的店名非得“污”起来,令人反胃、“污”到极致的恶俗名称只会令人反感,而难以真正喜欢。因此,想要在日趋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拔得头筹、获得消费者青睐,要靠实力和创意,要靠诚实信用,而非自我感觉良好的低级趣味。
那些历久弥远的百年老店哪个是靠低俗的店名传承下来的呢?“全而无缺、聚而不散、仁德至上”,中华老字号“全聚德”自创立至今,其名称体现出的正是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是人类精神最优秀的部分。好的名称不仅体现企业文化,还要继承传统文化中优秀的部分,而低俗化名称却是对传统文化的巨大伤害。此外,这些低俗化店名出现在公共场合,会对正在建立“三观”的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甚至毒害其心灵。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既然有法可依,商家为什么还敢大摇大摆地以此命名呢?根据工商部门的说法,这些低俗店名和实际注册在营业执照上的不符,在打擦边球。那么对于这种与实际“不符”的店名,工商部门应当好好管,不能任其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