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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男子2万元物品邮丢了 快递公司赔偿7000元合理吗

2016-08-05 11:10:5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2万元物品邮丢了赔偿7000元合理吗?

  中国甘肃网8月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徐倩影 实习生 张雪梅)8月4日,白先生拨打热线4286666反映:7月1日,他通过顺丰快递,向乌鲁木齐发送价值2万元的光纤熔接机韩国黑马D90S,不知道什么原因,货物突然被转到深圳,可是当他及时发出拦截要求后,货物最终还是丢失。

  6月底,白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客户,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多元的光纤熔接机韩国黑马D90S,双方达成协议,在寄出的货物内放有一份合同,对方收到货后需要签订协议,将合同回寄兰州。7月1日,白先生将包装好物品通过顺丰快递发往乌鲁木齐,订单号为213304479109。

  快递寄出后的第8天,白先生突然发现物流单显示货物转往深圳,因为对方没有付定金,电话也长时间无法接通,白先生有些担心,赶紧联系顺丰客服,并说明前因后果,当天进行了货物拦截。当时客服表示,只要货物到达下一个运转中心可以拦截退回,当时他也收到了一条确认拦截的短信。本以为可以放心了。但7月13日,货物并没有返回兰州,而是显示深圳已经签收。

  开始顺丰客服告诉白先生,因为收件人根本不接电话,深圳站会直接报警,但十多天后,当白先生联系时,只说货物已经丢失,因此他们将进行赔偿。刚开始赔偿额度为4000元,最近两天谈成7000元,可是都与他本来物品的价值相差甚远。无奈之下,白先生并没有答应赔偿要求。

  8月4日,记者联系到顺丰快递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一般超过2万元的物品必须提前声明,并对物品进行保价,如若发生物品丢失现象,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理赔,但是白先生没有提前声明也没有保价,且货物已经丢失,又没有办法证明快递的物品价值2万元,现在只能和客户协商共同解决问题,会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弥补客户损失。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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