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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布2016年上半年价格举报情况分析 交通运输行业是投诉重灾区

2016-08-03 07:36:05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26期)

【甘肃今头条】

  原标题:省价检局公布《2016年上半年甘肃省价格举报情况分析》

  交通运输行业是投诉重灾区

  中国甘肃网8月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熊园) 昨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甘肃省价格举报情况分析(以下简称《分析》)。《分析》称,2016上半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信访总计5291件,其中价格咨询3693件,举报投诉1588件,信访10件,办结4925件,办结率为93.08%,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58.68万元。省价检局还公布了查处的“兰州市查处兰州港码头虚假宣传案”等七个典型案例。

  交通运输举报投诉占近四成

  《分析》指出,2016年上半年,全省共答复咨询和受理交通运输行业投诉举报2083件,占总件数的39.37%,居各类之首。主要问题有停车乱收费问题较为严重,有的不按规定计时收费,有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收费,有的未经审批违规设置停车场收取费用;公路客运价格违法行为屡有发生,有的客运车在节假日等客运高峰时段对中途上下车的乘客乱收费,有的运营时未按规定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有的客运站在客运高峰价格有所上浮,但没有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引起乘客大量投诉;出租车行业价格违法行为比较突出,有的司机不打表收费、加收服务费等问题,有的司机拼客或绕路行使,有的司机节假日或特殊天气、时间段借机涨价。

  医药举报咨询数量上升

  医药行业价格秩序稳定,对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今年上半年,医药行业举报咨询数量有所上升。《分析》中显示,上半年,医药行业举报咨询数量有所上升,举报量由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主要问题有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存在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违规改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问题;部分民营医院收费价格过高,明码标价不规范,存在治疗中途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同种药品价格相差较大;此外还有咨询部分药品价格调整是否合法合规。

  典型案例

  查处兰州港码头虚假宣传案

  群众反映在微信上看到宣传,为方便市民休闲旅游,兰州港码头到什川的游船票价调整至50元,但4月9日前去城关区兰州港码头购买兰州到什川的游船船票时,工作人员告知:有50元的票价,但由于目前此线路游船被私人承包,无法按照50元售票,目前票价统一为98元。经查,该单位在“指点兰州”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兰州至什川水上旅游航线50元/人,实际在兰州港码头售票厅销售价格为98元/人,且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调查结束后,该单位于4月20日纠正了违法行为,并制作了“水韵什川票价”的公示牌。

  七里河区查处违规收取停车费案

  群众反映七里河区火星街马忠华门前停车场是已被取缔的公共停车场,但从2016年3月起该酒店工作人员在此强行收取停车费,此停车场无P标志,无收费公示牌,收费员未穿工作服,收费员称此处是马忠华老板买下的地皮,要求此处停车的市民必须交停车费。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曾发布公告对76处道路公共停车场予以撤除,公告第52条显示火星街马忠华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场已被撤除。七里河区物价局责令该停车场立即停止收费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兰州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收费案

  群众反映西湖景和苑物业公司在新房交付使用时收取维修基金、电表款、电费、电卡、水表款、水费、水卡、天然气初装费、壁挂炉等9项费用,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经查,西湖景和苑位于七里河区柏树巷185号,由兰州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1个单元33层,介入调查时已入住5户,9项收费中7项是物业替房地产公司代收:维修基金85元/平方米、电表350元/个、电卡50元/个、水表350元/个、水卡50元/个、天然气初装费6000元/户、壁挂炉4800元/个。该楼盘壁挂炉由兰州昆仑燃气公司按壁挂炉4800元/个的标准提供和安装。2016年6月16日执法人员约谈了兰州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立即纠正乱收费行为,清退违规收费,其中,维修基金根据住户房屋面积按照7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电表、电卡、水表、水卡共800元全部退还,天然气初装费按1800元/户的标准收取,每户退还4200元,以上6项向5户业主共需退还31862.30元。目前,31862.30元已全部清退完毕。

  定西市调解公路救援服务费案

  2016年1月8日投诉人反映, 2015年12月29日晚8时左右驾驶车辆在安定区西寨镇发生事故,报警后,交警将三轮拖拉机(甘JF2561)拖到昌鑫汽车修理厂,30日区交警大队开了《放行单》,取车时,昌鑫汽车修理厂要收取1800元拖车费用,感觉不合理。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甘JF2561农用运输车2015年12月29日晚8时左右在定西至西寨路段发生事故,距昌鑫汽车修理厂13公里,救援车辆为拖吊两用清障救援车,被救援车辆为一类车。参照甘肃省发改委《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应收取救援服务费956元。鉴于投诉人家庭比较贫困,经调解,投诉人只交了600元费用。

  甘肃中医药大学违规收费案

  举报人反映因毕业证丢失,去该校补办了一张学历证书,该校收取150元的工本费,且没有收款票据,要求查处。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校成教学院收取该费后上交财务处,财务处认为收取该费不合理,责令成教学院改正并将150元退还给学生。

  酒泉市查处西部天地超市低标高结案

  据举报人反映,酒泉市肃州区西部天地超市210克包装的金鸽瓜子标价每袋4.80元,实际结算价每袋6.90元,认为该超市在促销活动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要求查处。经查,举报属实,该超市6月18日至6月20日促销活动期间,210克包装的金鸽瓜子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每袋4.80元,收银台实际结算价每袋6.90元,共销售26袋,合计违法多收54.60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超市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肃州区发改局依法对该超市做出了责令在15日内退还举报人以及其他25位购买金鸽瓜子顾客的多收价款,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另外,为补偿举报人,商家主动给予举报人多收金额10倍的赔偿,共计21元。

  刘寨柯收费站违规收费案

  举报人反映4月5日从青海到内蒙方向经过该收费站被测超限,所驾驶车辆在青海境内都不超限,本应收费1325元,但实际收取3625元,认为不合理,要求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依据《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量值;对方有异议的,应当重新操作并显示量值”的规定,当对方对收费有异议时,应当安排复称。而该收费站对涉事车辆未安排复称,经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协调,退还举报人2300余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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