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川师大杀室友嫌犯被认定抑郁
死者家属昨向检方申请重新鉴定
中国甘肃网8月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窦文杰) 8月1日上午记者了解到,川师大杀室友案受害人芦海清家属芦海强在律师陪同下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检方收下相关申请材料。成都市检察院目前正在对芦海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
3月27日晚,四川师范大学大一学生滕某挥出50余刀将室友芦海清杀害,警方3月28日将涉嫌故意杀人的滕某刑事拘留。
5月,犯罪嫌疑人藤某被鉴定患有抑郁症,对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5月4日,在拿到鉴定意见后,芦海强表示并不认可鉴定结果,并将申请重新鉴定。
7月8日,成都市检察院告知芦海强,此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相关卷宗、证据材料已移交检察院,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在查阅案卷材料后,芦海强8月1日提交对滕某的重新鉴定材料,代理律师陈逢逢说基于目前审查起诉阶段保密的原则,不便公开《鉴定意见书》的具体内容。但四川师范大学在案发后曾表示,每一位考入四川师范大学的学生在入学时都要进行心理测试,犯罪嫌疑人滕某也不例外,在入学时四川师范大学做了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一切正常,当时没有发现滕某有抑郁症等症状。受害人家属认为,《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明显与四川师范大学在犯罪嫌疑人滕某入学时所做的心理测试相互矛盾。同时,他们认为,抑郁症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现代社会压力本身就大,有相当一部分人有抑郁症。抑郁症与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抑郁症不能作为判断滕某责任能力的依据。
芦海强告诉记者,检方在收取材料时,建议他尽快递交2家以上权威且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目前他正在筛选鉴定机构,将在8月2日把名单提交给成都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