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要闻 正文
投稿

甘肃确定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各市州医疗费用控制情况定期排名公示

2016-08-02 07:37:48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甘肃今头条】

  原标题:我省确定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各市州医疗费用控制情况定期排名公示

  中国甘肃网8月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郭晨)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提出要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

  《重点工作》提出,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省69个县133家县级公立医院,要细化改革措施,在人事薪酬、法人治理等体制机制领域有所创新,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酒泉市为全国第四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有序推动各项改革工作,酒泉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酒泉、庆阳和白银市、区两级财政也要给予适当补助。

  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庆阳、白银、酒泉3个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各县和试点市要在地方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诊疗服务量和医疗安全需要,合理核定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建立绿色通道,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公开。

  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妇产科、儿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鼓励庆阳、白银、酒泉3个试点城市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2016年9月底前,各县级市和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对各市州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庆阳、白银、酒泉3个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科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和垄断等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实行电子处方的医院应当在患者取药前为其提供纸质处方,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