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朱黎) 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全市范围内现制现售和餐饮环节的99批次酱卤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89批次,不合格产品10批次(详见下表)。
记者在公布的信息中发现,这些不合格卤制产品都是很多市民平时喜欢的鸭脖、鸡爪、香肠、卤鸡爪、酱头肉、卤猪耳、卤豆腐丝、酱牛肉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兰州市食药监局已责令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要求被抽样单位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记者获悉,本次抽检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添加过量苯甲酸和亚硝酸盐。据介绍,苯甲酸是重要的酸型食品防腐剂。长期或大量摄入苯甲酸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在果酱、酱油、酱类等生产加工中有明确的使用限量要求。亚硝酸盐具有防腐性,人体吸收过量亚硝酸盐,会影响红细胞的运作,令血液不能运送氧气,口唇、指尖会变成蓝色,即俗称的“蓝血病”,严重会令脑部缺氧,甚至死亡。因此,国家规定苯甲酸不得用于酱卤肉制品的生产加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