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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警方提醒:六“不”口诀教你防非法集资诈骗

2016-07-29 08:12:46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25期)

  原标题:六“不”口诀教你防非法集资诈骗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兰州中院审理非法集资类案件的资深法官发布六“不”口诀,希望以此提醒投资人规避非法集资陷阱。

  识别非法集资做到“三看”

  对于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赵金荣提醒广大投资人要做到“三看”:一看回报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二看范围。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三看资金流向。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记住六“不”

  高额回报、快速致富……让众多投资者掉进了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兰州中院刑二庭法官万廷达发布六“不”口诀,提醒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4.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5.远离非法集资,牢记六“不”口诀: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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