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报告首次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中国甘肃网7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昨日,甘肃省审计厅白文晖厅长受甘肃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揭示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专项资金使用末端成为新的案件高发区,国有资产处置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公款私存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比较突出……
审计的15个省级部门部门本级违法违规问题比往年明显减少
在今年的财政和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检查了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财政改革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在逐步提高,但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收入征缴不及时,个别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转资金较大,省级预决算未按要求报告财政资金绩效情况,财政专户清理撤销进展缓慢,公务卡使用和政府采购管理不够到位等。审计的15个省级部门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部门本级违法违规问题比往年明显减少,问题主要发生在下属单位和个别部门,其中既有未严格遵守预算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问题,也有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和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问题。
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收回被挪用的保障房建设资金5501万元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连续五年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连续四年对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对全省住房公积金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发现,目标任务未完成、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违规问题较多;从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发现,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方面管理不严,增值收益使用效益不高;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和互助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现,扶贫对象认定不精准,信贷政策执行、扶贫贷款和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个别项目建设未招投标。通过审计,各有关部门安排土地出让金398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配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1367万元,将保障房项目结存资金5909万元转入保障房专户,收回挪用资金5501万元,省审计厅与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2016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风险防控的通知》,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避免重大风险。
省属6所高校和4所职业院校未经审核批准违规举借债务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财政、金融、企业等领域相关风险,主要是:财政领域重点反映了省属6所高校和4所职业院校未经审核批准违规举借债务,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支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等问题;金融领域重点反映了个别商业银行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垫资房地产项目、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垫付理财产品等问题;国有企业领域重点反映了股权投资形成损失或潜在损失、投资无效益、个别对外投资项目亏损严重等问题。
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8.35亿元
今年工作报告对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门反映,总的看,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整改成效较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通过审计,共促进拨付到位资金10.8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8.35亿元,核减工程价款18.47亿元;二是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到有力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制度198项,推动了相关领域改革和制度建设。对2015年的审计情况,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整改进行重点督查,责任单位强化措施抓整改落实。
审计工作报告首次揭示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全面剖析了审计移送案件线索的特点:一是专项资金使用末端成为新的案件高发区,主要是少数基层管理人员参与企业弄虚作假,贪污截留、骗取套取财政补助、征地补偿等专项资金。二是国有资产处置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主要是个别国有企业盲目决策股权收购等重大投资事项、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造成重大损失。三是公款私存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一些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款私存,个别基层执法单位私存私放扣押案款;一些单位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较为普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从体制机制制度、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主要原因是:项目申报与资金下达不同步,预算执行的法定约束力不强,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法纪意识不强。一方面资金分散、管理“碎片化”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领域大量资金长期闲置;另一方面许多重点事项需要统筹推进,有的重点工作缺乏财力保障。为此,审计报告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严格项目审核,加强对项目实施、支出进度和绩效结果的跟踪管理;三是加强专项资金和基金的统筹使用,切实解决管理分配“碎片化”、资金安排使用“趴窝”等问题;四是完善专项资金的评估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和基金设立、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顺畅有序、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