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中国甘肃网7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从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要对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等6大类服务。
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等特困人员提供以下六类救助:提供基本生活条件,通过现金或实物的方式为特困人员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照料服务;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提供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提供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提供殡葬服务,丧葬费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最高不得超过供养对象一年的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