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月起我省将为特困人员提供六方面救助供养
中国甘肃网7月21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 实习生 杨文)7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提出,将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6方面的保障。
本《办法》中所称特困人员是指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法》提到,通过现金或实物的方式为特困人员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办法》提出,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供养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救助供养,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供养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供养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