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省级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办法
严重失信或取消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资格
中国甘肃网7月2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文博) 7月2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日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明确,对于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资格,阶段性取消其推荐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实施的资格。甘肃省科技厅将依托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规定》所指严重失信行为是指科研不端、违规、违纪和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是对经有关部门、机构查处认定的,科技计划和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管理、验收和咨询评审评估等全过程的严重失信行为,按程序进行的客观记录,是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