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甘南 正文
投稿

甘南州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2016-07-20 09:58:27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南州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日前,甘南州社保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调整增加了全州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和项目,并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首先,参照省内其他市州开展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标准,确定甘南州参保女职工怀孕至住院分娩前门诊检查费用的报销限额标准为800元。其次,按照《甘南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将甘南州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男职工配偶没有固定收入且符合计划生育和婚姻法规定的,按照2015年全州人均生育医疗费用3000元的标准,确定全州男性生育补贴标准提高为1500元。再次,将床位费用由每天原10元标准提高至每天15元标准。 (本报记者赵梅)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