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济区—— “两查两保”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站在榆中县中连川乡撒拉沟村山脊高处放眼望去,四周山坡上都是上半年刚刚修建完成的梯田,远处的田地里已经铺设了薄膜,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银色的亮光,就像层层波浪在山间涌动,成为榆中北山一道独特的风景。
这个梯田建设项目是2015年以来,兰州经济区纪工委、组织人事局针对双联帮扶点榆中县中连川乡撒拉沟村的地貌特征及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作物产量低的实际情况,实施的扶贫项目,旨在实现“造血式”扶贫,总投资约165万元。其中,向市水务局争取资金15万元,向市发改委争取资金150万元,集中建设、平整梯田3300亩,截至目前已完成3000余亩。如今,撒拉沟村已依托平整的梯田,大力推广地膜玉米、马铃薯、中药材种植等产业,预计可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自全省“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经济区结合区情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重点以扶贫项目报批、招投标及实施成效、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作风纪律建设为问题导向,成立了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带队,党政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及纪工委、组织人事局、财政局精干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严格进行督查,推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落地生根,促“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严查专项资金使用。对经济区2015年以来扶贫专项资金的拔付、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督促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监管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拨付管理流程,从根本上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或随意改变用途等问题。2015年,经济区共实施完成11个精准扶贫项目,投入联扶资金41.916万元。
严查扶贫项目落实。紧盯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工程招标、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重点对纪工委、组织人事局,国土局、城投公司,经发局、规建局帮扶的榆中县中连川乡撒拉沟村、贡井乡吕家岘村和永登县红城镇玉山村三个村,采取现场查看资料,与乡、村干部及帮扶户交流谈话等方式进行了全面督查,督促定期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收集群众反馈,保障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通过开展督查,切实提高了经济区各部门联扶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了对联扶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真正实现了为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记者 颜晨 实习生 孙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