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不能确定的信息,“真实”和“审慎”才是最好的态度,求证更应当成为“规定动作”。而我们每个人也要注意提高自己的理性和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慎转发。
为进一步打击和防范网络虚假新闻,国家网信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严禁各网站盲目追求时效,未经核实将社交工具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直接作为新闻报道刊发。
网信办对虚假新闻的打击很有针对性,其重点指向了移动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两微一端”恰恰是虚假新闻的重灾区。今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15家发布虚假失实报道的媒体,其中13家是新媒体。
为何网络媒体更容易发布虚假新闻?原因很简单。就是它们为了求快而放松了信息核实。它们的信息更多来自微博、微信、论坛等社交平台。不少媒体以为获得了所谓“猛料”“独家”,急着抢时效性、赚点击量、导流量,连基本的信息求证都不做。
未经核实的信息被传播后,不仅误导了公众的认识,也给当事人带去了不必要的伤害。比如“东北村庄‘礼崩乐坏’”“上海女孩春节逃离江西农村”等虚假新闻,就人为地制造了城乡对立。而之所以广泛传播,就在于不加核实地采信论坛消息,在特定时间节点刻意制造话题。再比如去年的阎肃老先生“被去世”,消息来源是某名人的微博,媒体不加核实地传播,给当事人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
不可否认,时效性、独家消息是衡量媒体优劣的标准,而且在媒介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对新闻时效性的要求增加了。但更快建立在不失真的基础上。求证一下社交媒体的消息到底有多难?就像阎肃老先生“被去世”,这种信息不该谨慎核实吗?岂能仅凭微博就将当做事实?只能说有些媒体被“独家新闻”冲昏了头脑。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对社交媒体上信息的核实也越来越有必要。西方主流新闻媒体也早已开始注意。比如2013年,美联社就重新修订了员工使用社交媒体守则,严禁员工在社交媒体上转发未经证实的传闻,并规定“在确保社交媒体信息的真实性之前,员工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转发,即使其他记者或者新闻机构已经进行了相关报道。”在虚假信息泛滥的网络平台上,这种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严禁不加核实便将社交平台上的信息作为报道刊发,应当是媒体的底线。对那些不能确定的信息,“真实”和“审慎”才是最好的态度,求证更应当成为“规定动作”。我们每个人也要注意提高自己的理性和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慎转发。这不仅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虚假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亦是在保护我们每个人。在虚假信息泛滥的社交平台上,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