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杯子主人确定“扔杯男”是谁?
律师称,如果水杯女主人要求当事男子将杯子扔下车,则与该男子承担同样的赔偿责任
中国甘肃网6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东朝) 6月25日,一男乘客从窗户扔出一只装满水的杯子,砸伤一名过路女子。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6月27日,多段视频证实,两名下车的女子,一人穿深色衣服,另一人穿白色衣服,而水杯的主人系深色衣服女子。而扔水杯的男乘客一直乘车到刘家堡终点站下车,不知去向。截至西部商报记者下午6时发稿,受伤的刘女士仍在寻找黑衣女子和“扔杯男”的下落。
监控 杯子的主人是黑衣女子
6月27日,“公交车飞出水杯砸伤过路女子”的消息通过微博、微信,以及各门户网站转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大网友的热议。有网友称,“没素质的家伙,丢东西砸到人还跑了……恳请公安部门尽快调查肇事男子和渉事女士。”也有网友谴责称,“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真让人愤怒,明知砸到人了,还跑了,良心上过意的去吗?”
事发后,受伤的刘女士决定调取公交车上的视频,寻找“扔杯男”。27日上午,记者和刘女士一起查看了兰州公交集团103路车队调取的车内监控视频。视频显示,25日上午8时53分49秒两名女士一前一后在西关上了103路公交车,手提水杯的女士身穿深色上衣,白色短裤。上午9时27分许,两女士先后从安宁孔家崖科教城西区南门口附近车站下车。记者还在事发现场附近一家单位提供的视频中发现,25日上午上午9时31分许,这两名女士行色匆匆向东快步离去,其中,深色衣服女子边走边回头望。而从公交车车窗扔水杯的男乘客,则一直乘车到刘家堡终点站下车,不过由于男乘客离监控探头较远,面部较为模糊。
律师 若主人要求扔杯子同样承担责任
在这起公交车窗口乱扔物品砸伤路人的突发事件中,广大市民和网友最关切的问题是,过路女子的医药费以及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就此疑问,记者采访了甘肃解开律师事务所杨成锐律师。杨成锐律师称,公交车上扔水杯的男子,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如果该男子是故意扔向伤者,构成轻伤,则应当追究该男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该男子主观上没有伤害伤者的故意,伤者构成重伤,则应当追究该男子的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刑事责任。杨成锐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讲,如果杯子主人要求该男子将杯子扔下车,则与该男子承担同样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