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孩爬五泉山遇害案开庭
2015年6月3日,一条24岁女孩爬五泉山失联的寻人启事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并被多方转载。后经警方侦查,该失联女孩己遇害。6月16日,该案在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李某被指控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此案未当庭宣判。2015年6月4日,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刑警责任区一大队接到马某家属报案,称马某去五泉山爬山后失联。接到报案后,一大队侦查员通过询问失踪者家属得知,马某因为与家人闹别扭独自出来爬山,而且爬山途中还和男朋友互通了微信,和妹妹互通了电话,之后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一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并通知全局各派出所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查找类似的线索。6月11日,专案组在南滨河路雁滩黄河大桥西500米处将李某抓获。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25日9时许,李某在兰州市城关区何家庄附近,将景某以嫖娼的名义带至其位于兰山村的出租屋后,对景某进行殴打并使用胶带捆绑,将其强行控制在该出租屋内至次日23时许,将景某放走。2015年6月2日15时许,李某在兰州市五泉山公园后山山路,抢劫马某银行卡一张,后李某用随身携带的绳索将马某勒死并将尸体掩埋。之后,李某于当日在兰州市火车站一ATM机上取走马某银行卡内人民币500元。经法医鉴定:马某系被人用质地较软的绳索勒颈所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犯罪嫌疑人李某出生于1980年,1999年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5年11月3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不久,他来到兰州谋生,打过工、开过小旅社、卖过服装,两年前还在兰州成了家,有了孩子,小日子还算过得去。2014年以来,开始坐吃山空的他花完了手中的积蓄。眼看一家人在兰州市租房、吃饭、看病花销很大,囊中羞涩的他萌生抢劫之念,并在兰山村一处临街的地方租下一间小房子,以此作为随时抢劫作案的窝点。他从租住屋里观察外面的行人,寻找作案目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非法拘禁他人,抢劫财物、杀人灭口,其行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承认抢劫马某的犯罪事实,却否认杀人。 (记者 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