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标准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
中国甘肃网5月2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张丽丽)5月2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发展,兰州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从今年起,兰州市将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确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方案》指出,兰州市将统筹全市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方案》要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享受补助,补助经费一律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同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学籍流动可携带。
根据方案,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兰州市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并免费提供教辅资料。同时,市级取消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专项资金。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