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组织生活会上,党员要对照“两学一做”要求,汇报个人学习、工作及作用发挥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也可与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统筹安排。对照党员标准,以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为主要内容,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有序进行。
7.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领导干部要学在前、做在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能搞“灯下黑”、搞“手电筒照别人不照己”。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头促学作用,推动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8.深化先锋引领行动。要把实施先锋引领行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谋划落实“十三五”规划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针对基层不同领域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分类推进先锋引领行动。农村重点是继续深化双联行动,选优配强带头人,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推广党员能人组团带动、党员责任区帮带、党员先行承包带动等扶贫模式。街道社区重点是继续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机关重点是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化效能风暴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密切联系群众。国有企业重点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深化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创建。学校重点是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立德树人,培养良好教风学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是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贡献。加大力度发现、培育和树立党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为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引领作用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组织领导
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协调推进机构,对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面上指导和工作协调。
1.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加强具体指导,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各级机关党委要具体负责本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指导和把关。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要逐级落实责任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把学习教育真正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要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2016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
2.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对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同时,要将监督检查贯穿到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抓好责任和压力传导,及时通报并纠正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掌握进展和动向,保障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注重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要根据本领域、本行业特点,分别制定机关、高校、国有企业、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具体指导意见,强化日常指导督导。市、县党委要对所在辖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加强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织要对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学习教育加强指导。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4.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两学一做”中“学”的先进经验和“做”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党建门户网站、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开展优秀党课评比、党规党纪测试等活动,激发党员参学热情。
5.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抓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加强对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及时把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党内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定,努力把“抓在平常、融入经常”的要求落到实处。
6.注重工作实效。要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省委总体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与完成本地本单位各项任务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学习教育推动实际工作,以实际工作牵引学习教育,坚决防止学习教育跑偏走虚,真正做到两不误、两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