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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6年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今起启动 四类人可申请

2016-05-16 06:46:58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甘肃今头条】

  原标题:兰州市2016年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今起启动,为期一个月

  四类人可申请咨询电话公布

  中国甘肃网5月1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文博) 5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兰州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将于5月16日启动,为期一月。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四类人群可申请。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参照执行。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条件:

  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含1938元)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所需资料:

  《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及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程序

  ①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

  ②街道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进行公示

  ③街道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④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对各街道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⑤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的确认资格

  新就业大学生

  ●条件:

  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申请人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人属兰州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除个体工商户)单位正式职工且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并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含两年)养老保险

  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750(含)元

  ●所需资料:

  《兰州市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养老保险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其它与收入、学历、住房、户籍、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

  ●条件:

  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申请人已在兰州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含1938元)

  ●所需资料:

  《兰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其它与收入、住房、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引进人才

  ●条件:

  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定了服务合同的引进人才

  申请人在兰州市无住房

  ●所需资料:

  《兰州市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引进人才认定文件

  与引进人才单位签定的服务合同

  用人单位的担保文件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咨询联系电话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4607695

  城关区房管局

  电话:8519965

  七里河区住建局

  电话:2662189

  安宁区房改办

  电话:7679346

  西固区房管局

  电话:7532958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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