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拿着无效协议诈骗100万元保证金
中国甘肃网5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明知施工意向协议书已经撤销作废,但被告人成某却继续伪造相关协议,并对外发包收取保证金。事发后,成某因构成合同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成某不服提起上诉。5月11日,此起上诉案在兰州中院公开审理。
成某,甘肃大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5日,甘肃华晟创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甘肃鑫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兰州新区土地整理及道路施工意向协议书》。9月18日,华晟公司收回该协议书,并终止了协议。9月23日和26日,成某伪造了鑫谦公司、大元公司与华晟公司分别签订的《兰州新区土地整理及道路施工协议书》,交给鑫谦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某,让其对外融资。路某将协议书及相关合同交给鑫谦公司第二项目部经理郝某,让其发包工程。郝某持签好字的合同文本让业务员与受害人小白、小武签订《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并收取工程保证金100万元,这100万元由路某交给成某。案发后,警方从成某处扣押6.8万元,从路某处扣押93.2万元。2014年3月17日,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